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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指出票人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经上海农商银行审查同意承兑,承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一、适用对象

  在上海农商银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

  二、产品特点

  (一)银行增信,提升企业信用度;

  (二)银行承兑汇票流通性强,可背书、贴现,灵活性高;

  (三)节约企业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业务前提

  出票人已取得上海农商银行承兑业务授信额度,且在受理承兑业务的分支行(部)管辖的网点开立单位结算账户。

  四、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核发的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2.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财务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公章印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样本;

  5.如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需提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业务的有关决议、授权书原件,以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成员签字样本;

  6.近三年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7.企业信用信息报送和查询授权书;

  8.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二)授信业务资料

  1.银行承兑申请书;

  2.证明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若申请时确实尚未取得发票的,须提供采购货物的清单或货单等证明交易内容的材料);

  3.若提供抵(质)押担保的,提供抵(质)押人和抵(质)押物的相关资料;若提供保证担保的,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