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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务 > 个人贷款 > 房产类贷款 > 住房公积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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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

  一、贷款对象及其条件

  (1)在本市购买住房并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城镇职工;

  (2)借款人与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3)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有固定住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5)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6)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中一方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的范围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房。

  三、贷款的期限、利率

  (1)每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

  最终利率及额度等授信结果以我行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