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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联保贷

  农户联保贷是指社区居民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其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可以自愿组成联保小组: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独立户,经济独立,在贷款人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

  (3)具有贷款资金需求;

  (4)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

  (5)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含储蓄账户)。

  2、以下人员不得成为“农户联保贷款”的小组成员: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结欠我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各类贷款本息,尚未归还的;

  (3)信用状况不佳,近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曾被处以罚款、没收非法经营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3、联保小组由居住在贷款人服务区域内的借款人组成,一般不少于5户。

  4、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

  二、贷款的范围

  1、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2、加工、手工、商业等个体经营贷款;

  3、生活消费性贷款;

  4、助学贷款;

  5、贷款人同意的其他贷款。

  三、贷款的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0万(含)以内。

  贷款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联保协议的期限。